本次勘探范圍為《鳳陽縣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保護規(guī)劃》要求中的重點保護區(qū),即皇城東、西、南、北護城河外沿以內區(qū)域,總面積130萬平方米。
現就本次考古勘探的收獲及存在的問題歸納如下:
1.皇城建于鳳凰山前、萬歲山西南,原始地貌為低矮的山崗坡地,整體地形不甚平整。最高處位于東北角樓、玄武門及西北角樓一線,最低處位于東南角樓、西南角樓、奉天門及后宮遺址區(qū)。與東北角樓、玄武門、西北角樓相比較,午門、奉天殿基址處于相對稍低的坡地上。
2.皇城城墻、城門、角樓、奉天遺址、后宮遺址及大部分建筑基址都是在原始土層上建筑起來的?;A普遍采用內夯土、外砌磚或砌石的營造方式?;食悄蠅A外側為砌石、內側為砌磚,皇城東墻、西墻、北墻基礎內外側均為砌磚。夯土中心純凈、外圍大多摻合有石沫或碎磚塊,砌磚、砌石因早期和后期挖拆已變成白灰渣、碎磚塊堆積。
3.皇城外和皇城內的地層堆積大多純凈致密,部分探孔發(fā)現有碎磚塊或白灰渣,說明皇城內外曾進行過大面積的平整回填,回填厚度當與遺跡基礎厚度相當。
4.這次發(fā)現的32號和35號建筑基址地層堆積以石沫為主,石沫呈內厚、外薄狀,基址外部個別探孔也發(fā)現有石沫,由此推測,32號和35號建筑基址為石沫堆放場的可能性較大;17號和21號建筑基址是本次發(fā)現的最大的建筑基址,大部分壓于民房和民房拆遷基礎之下,除17號建筑基址西部發(fā)現斷續(xù)不規(guī)則的磚塊密集區(qū)外,周邊并未發(fā)現砌磚或砌石痕跡,內部結構暫不明了;20號建筑基址下部并未發(fā)現包含物,遺跡的劃定依據主要為土質、土色;后宮基址-5內發(fā)現有包含物,但地層不統(tǒng)一。
5.本次勘探發(fā)現的奉天殿遺址、奉天門遺址、金水河以及大量建筑基址,充分證明皇城內大的格局基本形成。鑒于勘探過程中,建筑基址受后期人為破壞,周圍和頂部堆積了大量殘磚塊,使得部分探孔無法打穿,給勘探工作帶來較大困難。所以,部分建筑基址是根據地層、土質、包含物加以區(qū)分確定。以上遺跡有待進一步發(fā)掘證實。